本周这7件有关民生的好消息 让你能量满格!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网、经济日报
“秋意未浓,凉风已起”,暑气逼人的“秋老虎”模式已经逐渐缓解。还嫌气温不够凉快?本周国家出台一大波提神醒脑的民生福利,速来领取!
1、新设自贸区送红利 “海淘”更方便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7个自贸试验区将继续紧扣制度创新,进一步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以现有自贸试验区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地方特点和战略需要,增加差异化试点任务。据了解,自贸区未来可直接海淘,通过物流直接送到手。
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水平要提高
近日,国家卫计委联合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7部委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各地要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人均新增40元中的10元用于大病保险。《通知》强调,鼓励地方探索向困难群体适当倾斜的具体办法,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等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进一步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努力提高大病保险制度托底保障的精准性。
3、吃得更放心:省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已明确纳入考核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明确今年起对省级政府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办法》规定,考核工作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对通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与时限。对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与物价上涨挂钩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通知》从四个方面对“联动机制”作了进一步完善:优化锚定指标,合理设定临界值,允许各地适当降低临界值,强化资金保障。中央财政继续按现行渠道加大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优抚等资金的投入力度。完善后的“联动机制”将能更加有效地缓解物价上涨影响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5、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近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意见》提出,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意见》明确,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图自视觉中国
6、刷卡手续费下调 商户年减负约74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日前印发《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要求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从总体上较大幅度降低收费水平。初步测算,各类商户每年合计可减少刷卡手续费支出约74亿元。调整后的刷卡手续费政策将于9月6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通知》要求,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将改为不区分商户类别,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并对借记卡、贷记卡差别计费。费率水平降低为借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贷记卡交易不超过0.45%。
7、环保税首亮相:拟不向普通居民征收
在29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提请审议,意味着我国或将首次开征环境保护税。环保税的纳税人指的是与环境保护法相衔接,将纳税人确定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同时草案中也指出,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缴纳处理费用的,不缴纳环保税。这也就是说,环保税将不向普通居民征收。
△图自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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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唐怡 主编/李浙
编辑/纪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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